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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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1
設計專利侵權判斷要點
我國設計專利在民事侵權訴訟時,有關設計專利的侵權判斷,主要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確定專利權範圍」,第二階段為「比對、判斷確定後之專利權範圍與被控侵權對象」,其中第二階段除了解析被控侵權對象,亦須比對、判斷設計專利與被控侵權對象二者是否構成近似,包含「物品的相同或近似」及「外觀的相同或近似」,若是,且不適用申請歷史禁反言或先前技藝阻卻或其他抗辯事由成立者,將認定為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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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緬甸將實施新商標法,過渡階段於今年10月1日開啟
2020年8月28日緬甸商務部發布第63/2020號通知,正式宣布新商標法的過渡階段(Soft Opening)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開啟,以使商標註冊順利從「先使用原則(First-to-Use)」過渡至「先申請原則(First-to-File)」,此過渡階段預計為期6個月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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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1
臺日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 MOTTAINAI)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智慧局)為顧及申請人的權益,故自101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PPH試行計畫,103年修正為增強型(PPH MOTTAINAI),並於106年延長試行期間3年,至今年4月30日屆滿。鑒於實施之「臺日PPH MOTTAINAI試行計畫」於試辦1年期間成效良好,故雙方決定自今年5月1日起改為永久型合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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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1
設計專利與美術著作之探討
我國專利制度目的為鼓勵、保護、利用發明與創作以促進產業發展,並採先申請主義,意即係以送件申請日來作為判定該項專利權的歸屬,且具有一定的權利期限,例如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自申請日起15年屆滿;而著作權制度目的為保障著作權人著作權益,調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並採創作保護主義,意即於著作完成時,只要具有原創性,著作權就自動、即時的產生,著作財產權保護期限原則上為自然人終身及其死亡後50年,法人著作及攝影、視聽、錄音、表演、別名或不具名等著作等是公開發表後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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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1
手段功能用語簡介
我國專利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4項規定「複數技術特徵組合之發明,其請求項之技術特徵,得以手段功能用語或步驟功能用語表示。於解釋請求項時,應包含說明書中所敘述對應於該功能之結構、材料或動作及其均等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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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1
中國實用新型的審查機制
中國為了提升實用新型專利的質量,杜絕以往形式審查流程過於輕率以致審查要求低,造成申請案的浮濫以致產生很多低質量的實用新型專利。故近年來官方提出一系列提升專利品質的政策。因此,中國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已不是簡單審核即可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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