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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Nov

中國專利申請單一性原則和分案申請

    專利申請單一性原則是專利申請時的基本原則之一,其意義可有廣狹兩種理解。狹義的專利申請單一性原則是指一件專利申請的內容只能包含一項發明創造,不能將兩項或兩項以上的發明創造作為一件申請提出。而廣義的專利申請單一性原則不僅包括上面所說的含意,而且還包括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被授予一次專利權,同樣的發明創造不能同時存在兩項或兩項以上的專利權。

    《中國專利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一件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僅限於一項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屬於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於一種產品所使用的一項外觀設計。用於同一類別並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對於不符合單一性的缺陷,可以通過修改和分案申請來克服。中國專利《審查指南》第一部份第一章中指出「一件專利申請包括兩項以上發明時,申請人可以主動提出或者依據審查員意見提出分案申請。」

    至於提出分案申請的時機點,在中國《審查指南》第一部份第一章5.1節中有規定:申請人最遲應當在收到專利局對原申請做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期限(即辦理登記手續的期限)屆滿之前提出分案申請。或是,審查員已對原申請發出駁回決定,申請人自收到駁回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不論申請人是否提出複審請求,均可提出分案申請;在提出複審請求以後以及不服複審決定而提起行政訴訟期間,也可以提出分案申請。若在上述期限屆滿後,或者被駁回、撤回或視為撤回且未被恢復權利的申請案,則無法再提出分案申請。

    提出分案申請時,申請人需和原申請案相同。不為同申請人時,需繳交申請人變更文件。而發明人應為原申請案的發明人或者是其中之一。還有分案申請的類別應與原申請案申請的類別一致,即原為發明專利申請,只能提出發明專利分案申請。若類別不一致,官方將發出分案申請視為未提出通知書,並做結案處理。另外,分案申請時可以主張原申請案的優先權,在提出分案申請時,需提交原申請案的優先權文件副本。至於分案申請的說明書及權利要求內容,當然是不得超出原申請案說明書及權利要求書記載的範圍。

    除了主動分案申請,一般都是申請人接到審查意見通知書時,其中有不符合單一性的問題存在,此時申請人可修改、刪除或提出分案申請來解決不符合單一性的問題。申請人可以在對審查意見提出答辯的同時,提出分案申請。或是,申請人認為沒有答辯的空間,可以不對原申請案提出答辯,而直接提出分案申請;但是因為對原申請案不答辯,所以必須在專利局對原申請案發出視同撤回通知書之前提出分案申請。

    總言之,在提出專利申請時,應避免陷入不符合單一性原則的情況,雖然可以修正或提分案申請來解決問題,但是分案申請在時間上和費用上都是會有額外的影響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