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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May

專利起源說

當我們在現代日常生活中,不時的可聽到看到「專利」這字眼。而我們也都有對所謂「專利」的基本概念和瞭解。但是「專利」最早又是什麼時候開始出現在人類文明之中?

從可考歷史中,第一個近似於而可被視為工業發明專利的紀錄應可追溯在15世紀初,在佛羅倫斯的城主授予建築師和工程師 Filippo Brunelleschi一份可專造獨賣其所設計的一款駁船的授權信函。這份信函許可使他在三年內壟斷了製造販賣一種帶有用於運輸大理石的起重裝置的駁船(註1)。這看似近乎近代中的專利概念,但是在當時15世紀,這其實是一種具有封建特權下的利益交易(因為城主除了獲得部份獨賣利潤,同時可收取相當的使用許可費)。

最早建立專利制度的國家,應是當時的威尼斯共和國,它於1474年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專利法。著名科學家伽利略在該國為他的揚水灌溉機發明取得了20年的專利權。但是,威尼斯共和國的這部專利法內容尚屬簡單和粗糙,並帶有濃厚封建特權的色彩,與現代專利法有很大差異,只能被認為是在萌芽階段的專利法雛形,因此,這部專利法未給後人留下太多的影響力(註2)。

直到17世紀中,隨著資本經濟主義的發展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逐漸穩定,出現了具有現代特色的專利制度。這種制度的形成是基於以大規模生產為基礎的現代資本主義經濟的一個重要特點,即科學技術的高度發展。為了在商品市場上通過自由競爭擊敗競爭對手並獲得更多利潤,資本家迫切需要研究和採用新技術,不斷更新產品以佔領市場。同時,資本家要求將他們的技術發明作為私有財產通過法律形式確立並受到保護,以壟斷自己的技術發明,維持在激烈競爭中佔據優勢地位。在這種背景下,現代資產階級專利制度逐漸形成,其核心內容是確立對技術發明的壟斷權利。

在那個時代的客觀形勢要求下,1624年英國頒佈了《壟斷法》,這部法律被稱為“現代專利法之始”(註3)。它的基本原則和某些規定直至後來仍為許多國家在制定專利法時借鑒和仿效。因此,一般認為現代專利制度的歷史可以追溯到英國頒佈這部《壟斷法》之時。隨後,美國、法國、俄國、荷蘭、西班牙、印度、德國、日本等當時的工業化或具有工業化雛形的國家相繼頒佈了各自的專利法。

英國經過了200多年實行專利制度的實踐,對《壟斷法》進一步作了修訂,使之趨於完善,1852年正式頒布了專利法(註2)。到19世紀末期,實行專利制度的國家達到45個。至此,專利制度經過200多年的發展,其作用已被越來越多的國家所承認,專利權已從封建君主授予的一種特權變成為由國家法律保護的任何發明人都可以依法取得的一種無形財產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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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patent (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patent)

註2:國外專利制度的產生和發展 (http://ip.people.com.cn/BIG5/n1/2019/0102/c179663-30500199.html)

註3:維基百科的「壟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