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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Sep

緬甸將實施新商標法,過渡階段於今年10月1日開啟

2020年8月28日緬甸商務部發布第63/2020號通知,正式宣布新商標法的過渡階段(Soft Opening)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開啟,以使商標註冊順利從「先使用原則(First-to-Use)」過渡至「先申請原則(First-to-File)」,此過渡階段預計為期6個月或以上。

於此過渡階段中,有兩種狀態的商標可提出申請:

1. 在舊法制度下已註冊的商標

  • 依舊法註冊的商標將會失效,建議商標權人在此過渡階段間應盡快提出申請,以維護在緬甸的商標權利
  • 重新申請的商標圖樣、商品及服務項目,需與原已註冊的內容及項目相同
  • 商品及服務項目須按照國際分類-尼斯分類(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Nice Classification)詳細說明

2. 現已在緬甸使用但尚未註冊的商標

  • 需檢附使用證據,例如銷售單據、發票、廣告證明

所有於過渡階段提出申請的商標,其申請日將以新商標法公告的生效日為申請日。

目前有關重新申請的官方費用尚未公告,預計可能於新商標法正式生效日前會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