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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Nov

越南專利申請簡介

    要取得越南專利,申請人得向越南國家智慧產權局(National Offi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 Viet Nam;簡稱NOIP)提交專利申請案。

    公司組織,越南公民,有永久居留權的外籍人士,和在越南當地設有生產和貿易機構的外國公司及居住於當地的外國人,可直接的或者是透過當地合法的專業代理人向NOIP提交專利申請案。至於未在越南設有生產和貿易機構的外國公司和沒有設籍在越南的外國人士,則應透過合法的越南專業代理人向官方提出專利申請。另外,外國申請人亦可以主張PCT國際申請案的優先權來取得越南發明/新型專利。

    越南專利的申請及取得是採用「先申請原則 (first-to-file principle)」,因此申請人應該儘速在該發明未公開前提出申請。申請人提出申請後,NOIP會對申請案進行形式審查,檢查文件是否齊備,專利申請的類型與說明書內容格式等等是否合乎規定。依規定要提出的文件皆須為越南文。官方在申請日起一個月內會通知申請人形式審查的結果。若不符合規定,官方會要求申請人於期限內進行修正或補件,否則該申請案將會被退回,拒絕接受申請。

    申請案在初步審查通過後,發明/新型申請案會在(1)優先權日(或申請日(未主張優先權))起第19個月,或者(2)收到初審合格接受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以較晚發生之日為主,會進行公開公告。另外,外觀設計申請案則是通過初步審查接受申請後兩個月內,會進行公開公告。若以PCT國際申請案主張優先權來申請越南專利時,則以進入國家階段且通知接受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公開公告。有一點需注意的是從申請案公開公告之日起,到審查員發出實審報告日為止,第三方可向NOIP提出對該申請案的正反意見。

    越南專利申請案皆有進行實審。因此,發明申請案從優先權日(或申請日)起42個月內必須提出請求實審。新型申請案則為從優先權日(或申請日)起36個月內要提出請求實審。逾期未提出請求實審,則該申請案視為撤回。越南NOIP在收到實審請求書及實審費後12個月內會將該案排入時程準備進行實審。至於外觀設計申請案不必提出請求實審,將會直接在公開公告後6個月內進行實審。

    依照官方程序,一案件實審審查時間為開始審查起18個月內會有結果。惟目前案件可開始進行實審的時間因案件累積的問題,故有延宕拖長審查時間以致延遲發出實審報告書的現象。申請人在收到實審報告書後,若審查委員做出的是核駁決定時,申請人有兩個月(從發文日起)的時間針對報告書中核駁事項來提出答辯。答辯期限可請求延長一次兩個月的答辯時間。

    若實審報告書通知該申請可被核准專利時,申請人應在不得延期的期限內繳納費用登記領證。官方在收到登記領證及核准公告等相關費用後10天內會將該申請案排入領證程序,並會在登記領證日起兩個月內進行核准公告。

    越南的發明專利期限為20年,新型專利期限則為10年,外觀設計專利則為15年,皆從申請日起算。發明及新型專利維持費(年費)則從核准專利後每年繳納。外觀設計則是一次繳納五年維持費,得延展兩次(每次延展五年)。

    以上係對越南專利的申請流程做一簡略的介紹,以提供給有意申請越南專利者概括瞭解其過程。